2013年12月15日 星期日

十二夜觀後感:電影沒有說的幾件事情


十二夜沒有說的幾件事情:

1.有很多狗並不是因為被人類棄養才進收容所,他們本來就在街上出生,在街上長大,他們本來就是住在戶外的"街犬",擅自定義這些在原本生活環境過日子的動物都是應該被處置的"流浪動物",是人類本位主義和不願意跟其他動物平等共享社區空間的想法吧。到底憑什麼因為他是狗我是人,就可以擅自決定人家不能住這裡得去等死呢?

2.即使推TNR推得這麼用力這麼辛苦,用"至少不再製造出更多麻煩髒亂"試圖要爭取到一點動物和人類和平共存的空間,還是有已經結紮剪耳的動物被送進收容所。

3.不管問題源頭,放任繁殖場不停生小狗、棄養動物完全沒有罰則等等,然後只是一直去救收容所的動物,到底有沒有辦法解决問題?不加強取締非法繁殖場(網路上隨便都可以買賣動物),立法從寵物繁殖場控管數量,出場前植入晶片,購買寵物要登錄並繳納不棄養保證金,否則業者賺飽飽,卻要動保人士拼命收養領養,哪救得完?

4.從動物收容所的環境之差,就可以了解人類對自己有多珍惜而對其他動物的生命有多棄之如敝屣,若是真的有想解決動物的後續問題,想讓這些被抓到動物有機會被領養,不必如五星旅館spa沙龍美甲造型,但是環境衛生和醫療至少像樣吧,抱著一種"反正大家都只是來等死"能省則省的態度,可見毫無誠意啊。

5.若覺得殺人殺狗殺貓很殘酷,殺豬殺羊殺牛就不殘酷了嗎?只要是出於人們的需要(或想要),就可以麻木不仁或是逃避這些都跟人類擁有同樣神經系統,有血有肉有大腦的動物被"合理殺死"的事實,我怎麼想還是覺得無法合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