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2日 星期六

奪回真正屬於我們的旗幟吧。



想了一整天,給自己設定一個時間和條件,現在要說一些難過的話。(擔心受傷者不要往下讀,這是傷害又囉嗦的長文。)

從星期二晚上的晚會忽然發生推擠進入議場內待了12小時開始,一直到現在,每天都在立法院內外出入,守著不同的場子和出入口,但今天凌晨有一瞬間,忽然覺得:我到底在幹嘛?


那是在濟南路底,大家討論著要不要讓警察換班的場子,那裏沒有音樂和演說,大家席地而坐,外圍的人站著,輪流發言表達疑問跟意見,我站著聽到糾察人員說「可是我們現在人多很多,我們可以跟警察溝通,一個換一個」「保證會盯好數量沒問題」「因為我們現在不同場沒辦法聯繫,跟議場內也沒辦法,所以我們就是各場各自的規則」「其實我也是早上才過來這邊,但我們就循著昨天一進一出的換班規則來做好嗎?」「因為已經跟警方那邊都講好了他們也答應了。」...現場有些人提出不同的聲音像是:「可是如果讓他們換班,我們是不是更容易行動失敗?」「那要是警察沒有遵守約定怎麼辦?」「可是議場內有希望警察可以一直換班嗎?」「我們怎麼知道警察會不會透過換班警備力越來越強最後就驅離越來越累的大家?」「那他們一直換人休息可是我們也會累也想回家怎麼辦?」這個討論最後導向讓警察在大家的監督下一個出一個進數量不增加換班的結果,或者應該說糾察隊打從一開始就決定了,中間那些疑問在濕冷的空氣中潰散,甚至在多數人鼓掌通過後好像沒被提出來過。提出疑問的人甚至當場被要求「同學不好意思你口氣可以好一點嗎?」

真正令我恐怖的話語其實在這裡「其實這場運動現階段已經算是成功了,我們號召了這麼多人,前所未有...」「現在行動最重要的其實是感染,是傳染,讓更多人知道這個議題,來到現場跟我們一起」「現在我們跟警方談好是這樣然後我們就一起監督彼此各讓一步,他們也很辛苦...」

是的,我一點也不懷疑那些警察很辛苦也不想為難他們,但我不懂的是,警察選擇這份職業的工作壓力,為何要由抗爭者來承擔和舒緩?警察有家人,難道參與行動的人都沒有家人?警察被迫來到現場,但他的每分每秒都是在工作,這是他的工作,他會得到來自國家的薪水(還是用我們納稅錢付的)和補休,我們來到現場捨棄了原本的生活、工作、學業,用額外的時間來...而回過頭來我真正的疑問是,如果警察可以換班,可以一直輪流休息,但議場內卻一直在消耗同批人的體力,沒有空調,沒有洗澡也沒有回家休息,只能出去不能進,這樣這場行動到底手中還有什麼籌碼能去跟政府談判?難道我們彼此間的相知相惜到了可以忽略現在身處位置的相對性?我們一直喊著要警察跟人民站在一起,事實上我覺得,當他們無法換班,跟大家同樣受著風吹雨打或是跟議場內的人都困在這裡不能回家休息,一起等政府回應的時候,警察跟人民才算真的站在一起。

現在政府一直不回應,不就已經表示目前所做的還不足以成為壓迫讓他們"不得不"回應,我們需要的不是跟警察的妥協,而是談判。這是抗爭行動,不是跟警政署合辦的活動,這是有訴求的運動,不是跟政府一起演出的台灣民主與公民素養舞台劇;為什麼人數、禮貌、秩序、水準、素養、清潔這些會成為行動的重點和要點?如果有三十萬人高水準地集結到四月但政府都沒有回應,我們還能告訴自己說這場行動仍然成功嗎?去年8月3號凱道上那美麗的白色十字架和十字架消失之後乾淨的沒有半張紙屑的街道,最後換來洪仲丘案相關人士輕到根本不可思議的判決?為什麼?因為政府知道這一群不會丟垃圾充滿素養的公民,對他們不構成任何一點威脅。

我開始參與社會運動的時間沒有很長我承認,我自己的感覺是,抗爭不就是在對體制提出質疑,不就是試圖要用身體和行動去改變影響體制嗎?佔領國會本身不就已經是一個對體制最大的挑戰了嗎?如果一邊抗爭一邊還拼命照著體制內的遊戲規則走,深怕有一點脫軌,心裡住著小警總自己先自我審查,自己先當自己的道德糾察隊,那我只能說其實還有很多其他更和平理性的選擇可以來改變這個世界。

隨著現在各種公民運動好像越來越"普及化",想要讓更多人參加,走著走著變成了一隻形象良好的怪獸,背負的包袱不可思議得多。參加社運的人平常最常常批判的大概是那些「社會危機國家危難當前,還在喝咖啡談戀愛的小清新和小確幸」,但是當自已身處運動中的時候,是不是也一點都不願放下這"小清新小確幸"的包袱,深怕被大人被媒體被自己視為暴民、壞孩子、沒水準沒禮貌而毫不自知呢?就算不談抗爭,做任何事情不就是必須決定什麼是我們前進的根本方向?我們為什麼會在這裡?當秩序整潔變成了最重要的事情,變成談判和跟媒體戰的籌碼,我們真的還知道自己行動的初衷嗎?

我坐在雨中,看著排列整齊的群眾們低頭休息或聽歌,說著自己來到現場的故事,排隊上廁所,和警察合作無間地完成換班,彼此監督,斥責塗鴉噴漆、抽菸或喝酒的人,排除那些"不和平理性"的抗爭可能,志工們日日夜夜不間斷發物資和撿垃圾(真的非常感謝他們但是這不是重點);想起這幾年來,華光拆掉了,士林王家拆掉了,大埔張藥局也拆掉了,那些數不清的眷村也都拆掉了,核四還在趕插燃料棒,苑里風車還在蓋,ETC仍順利上路,關廠工人的判決結果對勞基法沒有影響,青年的薪資水準持續低迷而炒房地產還在當台灣經濟的火車頭,眼前服貿甚至就要過了,這一切的一切,我想起去年3月27在華光強拆那天的現場,看到聲援者被警察抬離時又哭又鬧的樣子,王墨林在臉書上說:「現在的運動,我覺得有點怪怪的,只講壯烈感,不講運動的深度性,只講道德主義,不講運動的有效。結果像一齣廉價的道德劇,對體制維穩既無傷害、對自己意識形態也無反叛,這是哪門子反抗?都成為了台灣是民主社會的共犯結構!現在知識份子也很媚俗,動不動就被感動,整個社會都在演民視電視劇,愈灑狗血愈叫座,至於運動有沒有進步性已變得不重要了!」當時我覺得這些話不管對錯,都太傷害運動太傷害聲援者了怎麼對的起現場大家這麼辛苦這麼累而感到憤怒難過,而今當自己也有類似的傷害的心情,才搞清楚了這傷害是怎麼一回事。

就是在這種自我傷害中,在對那些溫情浪漫熱血指數爆錶但模糊焦點的形象打造過程的自我批判中,運動才有辦法從那牢不可破的神聖純潔性和政治正確中的牢籠地位中解放出來,被真正思考,被反省檢討,被更多人所共同擁有和一起創造其道路跟進步性,如此一來我們不是才能大聲說,大家並沒有被任何人利用綁架,這是屬於所有公民的運動嗎?

讓我們真正奪回屬於我們的旗幟吧。

(圖片來源http://www.indymedia.ie/article/101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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